4月9日下午,住建部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次修改召开研讨会,数位房地产专家受邀出席展开讨论。这意味着,住建部已启动修改的前期工作。
住房公积金制度事关亿万工薪阶层的切身权益,即有住房需要的人群能否通过公积金实现“住有所居”。
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调整必须明确住房保障制度的定位,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改变现有监管模式确保资金安全。
实际覆盖率不高
4月11日,在北京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李萌一下班就往家赶。
“新闻里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修订了,你说能把律师事务所包含进去吗?”李萌问正在做晚饭的丈夫。不待丈夫回答,李萌又喃喃自语:“这好像不是修订条例能解决的问题呵,你在律师事务所的同学不就有住房公积金吗。”
8年前,李萌从国内一所名牌大学法学院毕业后,留在北京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当时,每月她缴纳80多元,单位缴纳80多元,都进入她的公积金个人账户。
毕业两年后,李萌辞职了。其间,她结婚了,并且俩口子申请商业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安下了家。
李萌辞职后,由于短期内没有找到工作,将社会保险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机构,而住房公积金只能办理封存。此后,李萌相继在几家民营企业工作,但都未办理住房公积金。
4年前,李萌进入北京市一家中等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工作,她在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在建立之初没考虑到为员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去年10月,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障房质询时曾透露了一组数据:当时全国城镇在职职工的公积金缴存率为78%,还有22%的职工未缴。而在广大非公企业中,缴纳的比例不足20%。
“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李萌透露,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至今仍在封存状态。
房产专业律师秦兵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据他了解,北京市范围内,很多律师事务所都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企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都应该在制度的覆盖范围之内,但实践中,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还是约束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比较弱,秦兵认为,主要原因是条例缺乏执行力。
缺乏刚性约束
李萌的一位同学在北京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工作,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个都不少,这让李萌困惑不解。
李萌曾考虑跳槽到社会保障待遇很全的律师事务所,但最终在相应压力大增的情况下退却了。李萌想,住房公积金待遇在她的家庭收入中也不占很大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