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业企业受发展规模、效益水平等影响,以及各家金融机构出于防范风险的客观要求,信贷需求无法得到完全满足,担保抵押不足导致贷款难的现状一直制约着农业企业的更好发展。本文就此作些对策思考。
农业企业贷款难的成因
(一)小额信用贷款的局限性,无法满足农业企业资金需求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依据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农村信用社开办小额农贷的初衷和基本原则是满足中低收入农户的生产生活资金需求,主要目的是解决农户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方便农户贷款。但随着小额农贷业务向纵深方向发展,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以小规模粮食生产为主的生产资金需求在逐渐减弱,而种养专业户、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业主的资金需求在不断上升,有的低收入农户经农信社小额农贷的扶持,已发展成为种养大户,贷款需求量大,小额农贷己远远满足不了他们的资金需求。分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模式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适应性,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贷款金额小,它只能适合小规模传统种植业生产,与农户经济发展对大额贷款的需求不相适应;二是贷款期限短,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后经济活动周期长、资金周转慢的新特点不相适应,对于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现代农业和综合开发项目而言,此问题更加突出。三是信贷模式单一,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不相适应。目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重点投向了传统种植业,是农户贷款的主要信贷模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后,“公司+农户”、“基地+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经营模式不断涌现,急需多元化的大额信贷品种与之相匹配。但由于此类贷款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经营能力和资金实力普遍不强,又没有较完善的信贷管理模式,缺乏贷款投放主动性,造成农村信贷市场上信贷品种的缺失。
(二)担保抵押机制缺乏,限制了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需求
农村融资难,其表现在需求层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贷款担保机制缺乏。百户样本农村企业遭遇贷款难的主要原因之一正是担保环节卡了壳。一是抵押担保形式过于狭窄,缺乏创新。金融机构普遍要求有相当实力的自然人提供经济担保,或者规定以坐落在市区(包括市郊)的个人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而对农户以承包的林果茶基地经营权、水面及海域等经营权,果茶苗木与其他项目的收益权,企业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动产和仓单质押业务,普遍不愿意涉足;二是不动产抵押贷款打折比率过低。一般来说,以坐落在市区或市郊的私有房产作贷款抵押担保,宜按房地产评估价值70%-80%的比例提供贷款。而据了解,目前农业银行、信用社大大低于这个比例,一般都是按评估额的60%的比例掌握放贷,甚至有些信用社则规定按50%的比例放贷。三是贷款手续十分繁琐。如办理一笔房地产抵押担保贷款业务,借款人从提出申请、信贷员调查、信贷部门负责人同意、中介部门评估、贷款审查委员会集中开会审查、办理抵押担保物登记、借贷者及第三方签订合同、信贷管理部门盖章、经授权的信贷领导审批,才能获得贷款。时间短则半个月、多则一两个月,农户和企业短期融资大都是购买原材料或进货,由于时间拖不起,只能是“望贷兴叹”而“痛失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