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律师称,有关单位或个人为牟利而协助他人以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为其经营业务的,虚构了法定提取公积金事实,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记者看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新近也在其网站上刊登出公告:中心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任何人员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望广大职工谨慎从事,切勿轻信上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市民若发现此违法行为,可拨打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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