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我市将实行住房公积金新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都有所调整。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惠城区已有33个楼盘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占比例超过九成。这也意味着,市民在购房时有了更多的贷款选择。
新政
90m2以下自住首付最低两成
根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干政策的通告》、《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告》规定,7月1日起,将夫妻共同贷款最高额度从原来的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同时,还将从7月1日起实施以家庭为单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最低为两成;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提醒,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仅限于住宅用地性质的楼盘,商业性质用地的公寓、商铺等不在贷款范围内。
二次使用首付和利率将提高
新政规定,以家庭为单位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利率是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利率是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5倍。
据了解,从目前房贷市场的利率看,市民办理期限在5年以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2%,5年以上的为4.7%。今日起,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不仅首付从先前的至少四成提高至五成,而且公积金贷款利率也将会比现在高10%~15%。
停止审批第三次购房申请
新政规定,停止向以家庭为单位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前,申请者如还清前两次贷款,且出示证明房子已经销售,还有第三次获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机会。但从7月1日起,只要申请者使用了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没有机会再获批。“这一规定保障更多人购房自住的需求,也是一种缴存和使用对等的公平体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于所有参缴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一部分人已经使用了贷款的情况下,应让更多还未使用的人申请贷款,解决在购房时所遇到的资金困难。
保障中低层收入职工刚性购房需求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贷款科负责人杨家清表示,由于我市商品住房价格不断提高和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大幅度上升,新政策将进一步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提高广大低收入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特别是保障中低层收入职工刚性购房需求。只要申请者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1年以上且足额缴存,同时信用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一般都能申请到最高额度的公积金贷款。“目前我中心引进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可以查询申请者的信用报告。”杨家清说,如发现申请人信用状况不良,公积金贷款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所以大家要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