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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公积金贷款被拒(2)

作者:佚名
时间:2011年05月24日 11:48 来源:网络借贷

同时,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很多房地产开发商都将公积金贷款“拒之门外”,导致一些想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市民也贷款无门。赣州开发区一家楼盘是今年唯一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楼盘,该楼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所以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完全是基于购房客户的要求,“客户使用公积金贷款,对开发商来说会多很多麻烦和风险”。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房地产交易中,购房者只要与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卖家签订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绝大多数银行就将贷款发放给卖家。但是,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在操作中,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风险控制非常严格,大多数开发商的权证都已经抵押给银行,在这种情况下,每有一户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开发商都要付出相应的保证金,在没有法律法规约束的情况下,没有谁愿意付出更高的成本。

此外,开发商在先期开发阶段需要的大量资金都是从银行获得,而很多银行同意放贷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让开发商帮银行争取房贷客户。因此,开发商、房产中介和售楼人员都会积极向购房者推销商业贷款,在房地产交易火爆、不愁卖不出房子的时候,开发商一般都不会考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即便是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开发商,针对使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客户,也会采取有差别的购房折扣,促使购房者放弃公积金贷款。

一个取之不竭的“宝藏”

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截至4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49.03亿元,缴存余额39.20亿元,个人提取总额9.83亿元;存量贷款笔数2.02万笔,放贷总笔数6.27万笔,贷款总额37.83亿元,贷款余额19.33亿元。

“市民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的,我们都可以办理,并不受到贷款总额度的影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符合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的市民来说,这是一个取之不竭的“宝藏”。

据了解,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没有相关法规可供参考,各省市均按实际情况出台各自的地方法规。今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服务、提取服务、贷款服务、信息查询、政策咨询和投诉建议有了明确指引和规范。我市在今年4月也相继出台了《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和《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最大的变化有两点,一是可以一年一次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二是提高了最高贷款额度,中心城区每户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其他县(市)每户贷款最高额度由 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在审批时间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去年11月管营分离后,审批手续和流程都进一步简化。目前,中心城区在10个工作日内、其他县(市)在15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贷款的审核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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