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复印件要求复印在A4纸上,不要反正两面复印。
新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白
现[期]房
一《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写:(注:黑色或蓝黑墨水笔填写)
☆申请人及配偶基本情况填写应真实、完整,缺项填“无”,请不要空栏;
☆共同还款人指借款人家庭(夫妻双方)收入不能满足还款能力要求,另外增加的承担共同还款义务的还款人;
☆购房情况:住房类型在选项中划“√”,合同金额不包括车库、小棚款和煤暖投资,按四舍五入填小写整数。所购房地址参照标准购房合同第2页,单价、面积、合同金额参见第3页;
☆购房资金:首付款金额按四舍五入填小写整数,填写单位为万元。贷款金额最多可保留1位小数;
☆申请人及配偶保证:申请人及配偶应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科当面签字留手印;
☆申请人单位证明栏与申请人配偶单位证明栏由各自单位分别填写并加盖公章,公积金账号12位,含单位6位,个人6位(例:单位880888,个人23,填写880888000023)。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材料准备
1.申请人身份证明
⑴申请人及配偶夫妻双方身份证(二代身份证须复印反正两面)原件+复印件三份;
⑵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首页(盖公安局大印联、集体户口首页须反正面)原件+复印件三份;
⑶申请人及配偶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户口簿内全部成员明细)原件+复印件三份;
⑷申请人及配偶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复印件三份(以上三项⑵⑶⑷缺少任一项均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三份);
⑸申请人及配偶户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三份。
年满法定婚龄单身应提供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未婚证明三份或提供离婚相关证明+复印件三份。
注:非烟台地区户口提供暂住证原件+复印件三份。
2.房产交易证明
房产买卖合同,原件二份+复印件一份(或三份原件)。
3.首付款证明
已付房款收据原件+复印件三份。
4.卖方证明材料
Ⅰ.期房
⑴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三份;
⑵提供开发商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
Ⅱ.现房
⑴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复印件三份;
⑵大房证复印件三份;
⑶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三份;
⑷提供开发商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
注:上述全部复印件要求复印在A4纸上,请不要反正两面复印。贷款条件与政策见反面。每月还款时应比还款计划表多存一些,遇利率调整或银行收取账户费等特殊情况可以避免逾期,避免个人信誉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