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手续办理】
1.非按揭购买一手楼:
⑴申请时间: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⑵可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⑶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购房合同、预售契约或房屋产权证及相应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⑤已领提取登记证的还需提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 非按揭购买二手楼:
⑴申请时间: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⑵可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⑶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房屋产权证及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⑤已领提取登记证的还需提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
⑴申请时间: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⑵可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⑶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及相应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⑤已领提取登记证的还需提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4.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1)申请时间: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2)可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同上未注明首期房款的另需提供首期房款发票);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⑤已领提取登记证的还需提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注:职工符合以上(一)、(二)项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同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家庭成员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配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也可申请提取其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但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实际购房款。当职工所购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化,职工不再拥有该房产所有权时,因该项购房行为而产生的提取资格自动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