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下阶段的试点扩面工作,专业人士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是明晰农村宅基地、住房产权。产权不清晰是制约相关抵押贷款业务开展的最大因素之一。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农村地区的土地、住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组织开展土地、住房的确权和发证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登记制度,发挥登记在确认财产权属中的作用。在新农村建设规划过程中,政府应充分考虑到财产流转的可能性,统一规划、统一建造、统一办理产权证,为相关抵押贷款的全面推进奠定基础。
二是建立风险补偿与分散机制。在农村地区推广农村政策性保险,实现政策性保险的全覆盖。积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办理农村保险业务,对开办相关业务的保险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开发农业生产保险、农户住房保险、农民人身意外保险等险种,并提高投保金额,使银行的信贷风险能得到有效地分散。
三是多渠道减轻农民负担。由于种种原因,先行农村农房抵押贷款手续繁琐,随着业务的逐步规范化,要交纳的各种费用也将增加。建议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简化一些行政证明文件的办理手续,并适当减免测绘、登记等费用。建议由财政部门对农房抵押贷款进行一定的贴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现有利率水基础上适当下浮,以减轻农户还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