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佳泽是我市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首批受益者之一。
为实现制度创新,破解农户贷款难题,我市在赴宁波江北区、温州乐清市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征求法院、人民银行、国土局、建设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召开一系列由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后,2010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草塔镇开展农房抵押贷款试点。
破冰,从草塔开始。我市成立农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试点镇乡为草塔镇,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协调会议纪要》和《农民住房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办法》,还专门切出了300万元资金作为风险补偿和奖励。在试点过程中,我市摸排确定首批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农户,对符合规划条件的试点农户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做好试点农户住房的测绘和合法面积的认定,办理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然后签订抵押合同并做好贷款的抵押登记工作。
2011年1月20日,我市举行首批农房抵押贷款发放签约仪式,赵佳泽等首批10户农户和金融机构签订授信协议,共计发放贷款220万元。
叫好,从农户到专家
农村合作银行草塔支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草塔镇袜业块状经济发达,家庭工业众多,首批授信农户均为袜业个私业主。我们目前只对宅基地与房屋评估总价高于30万元的农户放贷,按照房屋评估价的50%进行贷款,期限一般一到三年。”
草塔镇莼塘东村的赵建国从事袜业生产已有20多年,从手摇袜车起步,现有进口袜机37台,工人11名,以做外贸订单为主。“在生产过程中,每年总会遇到流动资金不足的难题,因为接到加工订单后,原料费、人工费都要自己垫付,出货后才可能拿到加工费。以往村民们都习惯于在亲朋好友中互相拆借,真没想到如今用自己的住房抵押也能贷到款,既方便,又不用为找谁借钱费神,真是我们袜机户的福音。” 赵建国告诉记者说。
今年,拿到25万元贷款的赵建国成了村里众多织机户羡慕的对象,大家都希望尽早办好房屋所有权证,像赵建国一样到农村合作银行贷款。
专家指出,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最值钱的两项资产,但农民在宅基地上盖的房子不能抵押,实际上限制了农民的财产权利,进行农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一方面提高了农民的融资能力,同时也解除了对农民财产权利的限制。
扩面, 新政将推广到十镇街
农村土地问题非常复杂,无论从政策、法律层面,还是从实际操作层面,实现农村宅基地与住房产权的有效流转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目前,部分地区尚不具备推行相关抵押贷款的条件。我市在草塔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出台《 关于开展农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点工作扩大到暨阳街道、枫桥镇等十镇街,先在经济比较发达、资源流动性较强的城乡结合部、集镇进行试点,待其他地区条件成熟后再予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