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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鼓励市民购房

作者:佚名
时间:2012年05月30日 10:36 来源:经济观察网

据了解,近日,重庆副市长凌月明对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要求,将公积金缴存比例由7%上调至12%、缴存基数执行工资总额的规定执行到位。“积极引导职工提取使用公积金,争取80%以上的提取投入住房消费。”

凌月明还要求,公积金中心要督促开发商现场公示并接受公积金贷款,严查拒贷行为,力争个贷覆盖到全部销售楼盘。

在市政府的督促下,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为了支持更多的普通市民购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首付由30%降低到20%,还大幅度提高了公积金的可贷款额度。

在此之前,重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限额为20万,这意味着夫妻参贷后,一个家庭最高可贷40万元。如今,这一比例翻倍了,单人贷款限额由20万提高到40万元,一个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

同时,重庆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可贷比例由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到了25倍,同时还允许贷款职工补缴账户余额。这政策调整之前,如果购房者需要贷出40万元,市民的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有2.67万元。现在提高到25倍后,市民公积金账户余额仅需要有1.6万元,就可得到最高40万元的贷款。

市场分析认为,允许贷款职工补缴账户余额将有助于工作年限少,以及公积金缴纳的数额偏低的购房者。

此外,重庆公积金中心还调整了个贷的审批模式,将公积金中心的“先审后贷”的发放方式调整为“银行先审后贷、中心再审清算”模式,以便加快公积金贷款发放的速度。

与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以其低利率而备受购房者亲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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