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6月1日起,池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将作相关调整: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30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20万元。
据介绍,此前这两项对应额度分别为25万元和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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