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工作负担。据了解,目前在住房贷款领域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放贷前后的人员投入问题。以商业银行为例,每300名客户就要配置一名信贷员,这还不包括放贷后催收的部分。而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力承担放贷前后的各项工作,可能会阻碍住房公积金贷款进一步发挥作用。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出现后,不仅在贷前调查,而且在贷款办理和贷后催收方面都能够发挥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主管部门的工作负担。
起到贷款逾期“缓冲器”作用。据田程介绍,如果个别公积金贷款客户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资金紧张,从而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时,担保公司可以适时介入。通过与逾期用户签订转贷协议的方式,由担保公司替其在一定时间内偿还贷款,帮助客户渡过资金困难期,防止其由于长期逾期而被收回抵押房屋的风险。
两大障碍不容忽视
由于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相关主管部门和业内人士对其前景非常看好。据权海涛介绍,目前西安住房置业担保市场已经形成了良性竞争格局。一方面,引入新的公司后,出于同业竞争的需要,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费用不断降低,目前只是高峰期的一半;另一方面,新进入的公司出于拓展业务的需要,积极进行楼盘的营销,促使更多的楼盘能够提供公积金贷款,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更多选择。
在业务快速扩展的同时,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的风险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以西安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为例,由于按照规定每一笔业务收入需提取业务额30%的风险准备金,使得公司的风险得到了良好控制。目前西安住房置业担保的风险准备金已经达到4000多万元,完全可以应对可能的贷款风险。
田程表示,虽然发展较为快速和稳定,但西安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不容忽视:首先是不良贷款的处理存在一定难度。按照有关规定,当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担保公司须对抵押房屋进行处置。但处置抵押房屋时,抵押人居住确有困难的,担保公司应当予以协助。目前担保公司采取的办法是在收回抵押房屋时为抵押人提供过渡住房,但绝大多数抵押人由于地理位置等原因都拒绝搬入过渡住房,而担保公司出于人性化原则又不愿强制其搬出,造成了处置抵押房屋时的两难局面。
其次是身份问题亟待理顺。据田程介绍,为了促进担保行业的规范发展,我国在2010年3月出台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担保行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并将担保公司区分为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由于从事的是住房贷款业务,西安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已经在陕西省金融办办理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但目前公司对新的监管体制很不适应,因为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从事的是中小企业贷款业务,而西安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从事的是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两者区别较大,让公司很难适应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