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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可每3年提取一次

作者:佚名
时间:2012年04月12日 10:27 来源:楚天金报

昨从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不少市民缴存了公积金后,如果不用于购房贷款,还可以在购房后把账户资金提取出来,以减轻房贷压力。

据了解,前些年房价不高,一些家庭购房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但账户上公积金已经有几万元,不少人想知道,这些公积金能否提取出来冲抵商业贷款。

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以前买房没有用公积金贷款的,办理“两证”后,3年内可提取一次公积金,如果过了 3年,或者已经提取了一次,就不能再提了。

 

但从2010年3月8日起,公积金放松了提取政策,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允许职工夫妻双方就该套房屋每 3年提取 1次。“新政”执行以房产证办理时间为准。

针对一些取得经适房购买资格的家庭,户主年龄较大难以办理商业贷款的现象,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父母购房可以用子女的公积金来贷款。经适房的开发商应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楼盘备案手续,购房人子女正常缴存公积金,个人信用良好,并有稳定收入,就可为父母购经适房办理公积金贷款。

按公积金贷款新规,公积金贷款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首付款还可以是两成,可大大减轻首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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