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您好!我和我老公在2006年因为工作原因离开园区到新区工作了,园区公积金都有交了两年以上,因为新区的工作不太稳定,帮园区的公积金一直未转到新区,现新区已新开了公积金帐户。2011年8月我和我老公用新区公积金混合贷款买了园区(水墨三十度)的房子,还贷也使用了新区的公积金。
我想问一下:园区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否用来还我已贷的款?或是可否转到新区或取出?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受理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
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
您好!1、园区公积金提取政策,具体请您咨询园区公积金中心。我们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园区公积金和市区住房公积金属不同机构管理,有关园区公积金问题请在本平台选择园区管委会中的劳动和社保局提问。园区公积金中心电话:62888222。
2、您在新区已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请您先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或市区管理部城区服务大厅或市区管理部高新区服务大厅开具《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再持该表、身份证及园区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到园区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