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10周年之际,3月24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设立多个宣传点,就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维权等方面的内容接受市民咨询;驻市各商业银行、各房地产签约楼盘也参与互动,开展了宣传活动。
据了解,截止2011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达16.3万人,比2002年增加8.1万人。10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3亿元,支取住房公积金17.5亿元,为2万户职工发放住房贷款共25亿元,帮助职工购买、建造住房250万平方米。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目前我市一些企事业单位不愿意为聘用制、合同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还有少数单位只为少数管理层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手续的,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相应的罚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