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都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成都日前对租房提取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原来月租金占缴存基数比重的条件限制,并上调了年度最大提取额。调整后,公积金受益面将进一步扩大。
成都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受益面,成都日前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同时,为了加大对租房职工的支持力度,成都还提高了租房提取的额度,将原来“一套住房因房屋租赁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最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的规定上调为“每年最大提取金额为1.5万元”。
2010年11月开始,成都针对无自有住房、依靠租房居住的中低收入职工,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突破创新,推出“租房提公积金”业务,使公积金的保障功能实现了从“购房”到“租房”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