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搞试点”有资金和制度保障
朱正举说,“十二五”期间,全省需建设保障性住房130万套以上,约需建设资金1118亿元。虽经各级政府多方筹资,仍有约600亿元资金缺口。截至2011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达到1326.54亿元,提取513.93亿元,余额为812.61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金额为640.12元,贷款余额为461.13亿元,结余资金351.48亿元。
“近两年来,河北省对住房公积金建设保障性住房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思路,河北省建立了完善的住房公积金决策体制,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因此,建议在河北省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结余建设保障性住房试点工作。”朱正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