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达2.1万亿元的住房公积金愈发被监管层重视。
2012年2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监管,重点查处公积金骗提骗贷等情况。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住房公积金在设立之初,就承担着帮助中低收入人群实现买房的目的。但有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制度设定不尽如人意,有的甚至流于空文,背离了当初意愿,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而对于公积金的用途和安全性,也需要制度化的监管。如果覆盖面扩大成为一种趋势,那么住房公积金的总额就会进一步扩大,所以强化监管和安全使用就是十分重要的。
套现心切催生公积金提取中介
如今在百度输入关键词“公积金提取”,相应的广告依然层出不穷。在百度贴吧“公积金提取吧”里也到处都是公积金提取中介的联系方式。
据记者了解,住建部早在2011年年底就要求各管理中心严查公积金骗提的问题。
“中介是打击公积金骗提过程中的重点打击对象。但中介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即便是会同公安部门对一些在网络做宣传的中介进行了查处,还是有很多地下的中介。”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王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记者查询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了解到,有6种情形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各地在自行规定的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中,又针对上述规定出台了细则,同时也增加了更多细化的提取条件。比如北京市规定,“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5%的”可提取公积金,租房者只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据了解,公积金在实际提取中存在一定困难,与一些人害怕公积金贬值,急于提取的心态形成鲜明对比,从而催生了对公积金提取中介的需求。
一位北京的公积金提取中介小陈告诉记者,提取公积金主要采取租房提取的方式,即客户提供身份证信息后,由他们准备租房合同、发票等全套资料即可;除此之外,还可采取买房提取的方式,但这可能会影响到客户今后真正购买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小陈告诉记者,他们是有房屋经纪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手中有一定的房源,提供的租房合同和租房发票都是真实的,但需要客户提交10%左右的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