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作为我市今年为民办的实事项目之一,我市将全面推行个人房屋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
近年来,我市房屋置换业务快速发展,已成为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重要途径,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也随之增长。“房屋置换”是指卖房人为购买新房,而将拟售住房通过房屋置换公司予以抵押,并获取一定资金;买房人通过房屋置换公司搭建的置换交易平台,购买该抵押房屋的房屋交易方式。房屋置换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作为买房人,购买抵押房屋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处 牟涛:“购买已经加入置换交易平台的抵押房屋这个行为,需要在申请贷款之前一年以内。”
市民在办理贷款时,需具有房屋置换相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借款人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在下月举行的“3·15”房屋置换大集上,这项新政策就将为市民带来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