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本溪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动,满足购房职工群众的需求,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适用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本溪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联合推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同时为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此组合贷款以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主,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部分,由指定受委托银行提供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商业银行有关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和要求与一手房贷款相同,房源为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的期房和现房。适用范围为本市购买一手房的职工,申请组合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