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1年,全市2389户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贷款金额达3.91亿元,比上年增长0.63亿元。
据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一年,全市共为2389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91亿元,超过年初预期发放指标1.91亿元。其中,市本级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667户,发放公积金贷款共计1.28亿元。
据了解,在去年下半年整个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大环境下,宿州市制定有效措施,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合理利用,全力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一是调整了首付款比例,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二是严格限制投资投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停止向申请第三次购房者发放贷款,严格受理材料,明确购房用途,规定额度期限和担保措施,积极引导和支持职工合理的住房消费。三是提高了贷款额度。一方的贷款上限由18万元提高至2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上限由25万元提高至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