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公积金贷款流程:
⑴贷款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填写;职工购房贷款申请书;,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按揭(抵押)贷款的,应取得房开企业的;保证承诺书。经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
⑵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与管理中心、贷款银行签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抵押)借款合同并办理公证。
⑶签订抵押合同:抵押人(借款人)和抵押权人(管理中心)签订&住房抵押合同办理公证。
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借款人向登记机关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在约定时间内向管理中心送交登记证明。
⑸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与借款银行签订代交款委托合同
⑹贷款期内,抵押房屋交付使用后,由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抵押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和领证、房屋价值评估、抵押登记、保险等手续。有关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房屋授权证;土地使用证;保险单交由管理中心收执保管。
⑺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资金由贷款银行以借款人购房款的名义划入开发企业的存款账户,或以借款合同确定的方式付款。
⑻借款人每月(季)末20日以前在其理财卡账户存入足够金额缴纳每期还款金额,并在到期日结清全部本息。
贷款归还后,管理中心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