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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作者:佚名
时间:2012年01月31日 21:15 来源:网络借贷

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凡是在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遇到下列情形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1、职工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

5、出境定居的;

6、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8、调离本市辖区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5%)规定比例的;

11、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2、职工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13、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4、职工符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拆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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