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市民梁先生:今年体检后,我父亲检查出有食道癌。昨日,我看见贵报刊登了 《住房公积金 看病租房也可提取》,想了解一下,到底哪些重大疾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看病?我父亲这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答
记者:记者采访了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梁先生父亲这种情况可以提取。
该负责人介绍,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治疗费用的,都是比较重大的疾病,治疗费用较高,且造成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的。目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重大疾病一共有25种,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
那么,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哪些手续呢?据介绍,申请人须准备的材料有: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建议书;药费支出清单(距申请提取日前12个月的清单);职工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居民有效身份证。除职工本人外,配偶及其同一户籍的父母、子女均可办理提取。
但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治病,必须是在实际产生治疗费用之后,凭规定证明进行提取。每次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实际支付的药费支出。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