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你我贷! 免费注册 登录
我的账户 | 新浪微博 | 联系你我贷 | 帮助中心
你我贷

停缴后能否提取以前缴纳的公积金

作者:佚名
时间:2011年11月28日 11:42 来源:金华晚报

问:以前我每年都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因其他原因,现在我不想再缴纳住房公积金了,请问我以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能否提取?

就网友提出的问题,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在职期间,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若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在金华市以外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户口在金华市范围内的,要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方可提取。

客服热线:4000-817-888 传真:021-51564165-80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88号宏嘉大厦8F/9F 邮编:200122
Copyright © 2013 你我贷(www.niwodai.com)版权所有
杜绝贷款犯罪 倡导合法借贷 信守贷款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