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房时间还未满一年,可以办理公积金账户每月直接扣款还贷,如果购房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则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为自己以及配偶所购的房子还贷。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先去单位财务处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然后凭借会计开出的现金支票以及购房材料前去单位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目前只能在每年1-6月的上半月,提一次公积金余额,归还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但从明年1月1日起,柜面提取还贷业务的办理时间由现在的每年上半年每月的上半月调整为从1月至12月,每个月的上半月都能提取。(具体政策变化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申请商业性贷款购房支取公积金的,可以在正常还贷期间每年支取一次,首次支取需提供:
(1)商品房购销合同和销售登记备案表(二手房提供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
(2)银行借款合同;
(3)已付的首期购房发票或加盖发展商财务公章的收据。(二手房须提供购房发票);
(4)支取人身份证;
(5)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
(6)结婚证(只适用于借款人配偶支取);
(7)借款凭证;
(8)商业住房贷款的累计还款证明(需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或供楼存折(需打印累计还款记录);
(9)供楼账号变更时需出示账号变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