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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副部长:公积金问题让我头疼(3)

作者:佚名
时间:2011年11月01日 11:02 来源:中新社

齐骥进一步说明,允许企业用自用土地建的保障性住房,不同于以往的集资建房,更不同于1998年房改以前的单位集资建的房子。第一,允许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公共租赁住房是为了解决职工的无房住的问题,不是解决改善问题,这里不存在着允许企业利用自用土地来建房,去解决某个级别的人住房还没有达标的问题,这个不在政策允许之内。

第二,企业建房要纳入城市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当中去,不是想建多少就建多少,要按照城市的统一规定来建设。

第三,企业建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首先符合城市住房保障对象标准,符合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以此来减少由于企业间状况不同、资源不同,造成更大的不平衡。

年底前40城市信息系统联网

“十二五”规划当中指出,要加快住房保障立法,依法强化各级政府的住房保障责任,健全组织机构政策,技术支撑体系,实现住房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并且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立全国住房保障基础信息管理平台。

而目前保障房申请者的基础信息不足,使得管理比较困难。虽然有公示制度,但还是出现如骗租、骗购和权力寻租的问题。

对此,齐骥表示,去年下半年住建部启动了全国40个城市的个人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目前已将城区内所有现有房屋进行产权登记,包括产权登记的个人住房信息。同时要求去年年底要把信息平台扩大到所有城市所辖的行政区内,将城市区划内国有土地上已登记的住房信息整合起来。

齐骥预计,信息系统运行后,可达到的“以人找房”的目的。但是目前这个系统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下一步要想实现全方位信息系统,仍需要法律支持。

对此,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补充说,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比预想艰难。不仅是信息采集,还有信息安全问题。住房信息仅是社会管理信息系统的其中一环,而这一环节推进起来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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