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房贷利率可能上浮的传闻,引起职工的关注和咨询。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严格执行国家的规定,不存在“公积金贷款首次置业房贷利率上浮5%”的情况。
公积金第二套房贷利率上浮10%
根据今年2月15日修订实施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购买、建造普通自住住房为发放对象,非普通住房(如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商务住宅等)不予发放贷款”,普通住房的标准,“按照省住建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规定执行。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购买首套住房的,首期款按照《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信用评级制度》核定,对被评为不同信用等级的贷款申请人,实行按不同比例缴交购建房首付款(即20%至40%),才能获准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期款按照《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信用评级制度》相应档次提高30%(即50%至70%),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还的,必须还清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才能获准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对“佛山公积金贷款首次置业房贷利率上浮5%”的传言,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重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由国家住建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制定并公告执行,其他机构无权制定和变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该中心强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严格执行国家的规定,不存在“公积金贷款首次置业房贷利率上浮5%”的情况。该中心同时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页“政策法规”栏目进行了解。
公积金贷款夫妻两人最高52万
据悉,虽然佛山房价自3月18日限购令出台后有所松动,但面对高企的价格,市民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呼声仍然很高。不久前,网友“jiangkz813”在“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上留言,称“现在很多二线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都已经上调,比如长沙的房价比佛山低很多,但公积金贷款上限已从以前的40万调高到了50万”,其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求解”:“为什么佛山房价这么高,最高上限却只有26万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回应:“目前我市不具备再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条件”。该中心解释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以“量入为出”为原则。从2008年起,佛山住房公积金“连续三年使用率达到100%的水平,特别是2010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与使用(含购房、建房、公积金贷款)的比例达125%,即当年使用的资金额已超过当年归集的资金额;而以历年综合使用率计算已达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