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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有条件放松 利息可省3万元

作者:佚名
时间:2011年10月25日 14:32 来源:经济观察报

自10月24起,南京住房公积金将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人调整为30万元/人,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目前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9%,商业贷款5年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为7.05%。如果按一对夫妻一共可多贷20万元公积金计算,购买第一套房,20年期利息比商业贷款可节省约3万元。

此外,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对改善型需求放宽申请条件,对符合以下情况购买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可以再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卖掉名下唯一房产,再次购买普通住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首套住房购房证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以下标准执行: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都不曾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曾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全部结清贷款本息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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