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资金支持
尽管一直都在努力工作着,今年6月份左右,老马还是失业了。虽然已年近45岁,但老马不愿就此气馁,萌生了在小区门口开个菜铺子的想法。
“至少得投个两三万元,日子一直过得紧巴巴的,又不好意思向亲戚朋友开口。”老马说。他知道自己公积金账户上还有近3万元钱,但因为是在7月份才领了失业证,去过公积金中心好几回了,都因为政策不允许,一直也没办法取出来。而在9月5日新规执行第二天,老马凭着刚领了不到两个月的失业证,顺利地办理了公积金余额提取。“这下就有创业本钱了,不再为如何养家糊口发愁了。”老马难掩兴奋。
“以前的规定确实比较严格,职工在下岗、失业领证最早要两年,后来改为一年以后才能提取公积金。”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冯开玉说,类似老马这样的职工虽然公积金账户有余额,但却没法动用。而此次调整后,职工在下岗、失业后,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停缴(封存状态)情况下,只要办理了失业证,可随时凭证提取。但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还是必须要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