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消息,2011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从9月5日起开始申请,符合4项条件的家庭均可以提出申请,单笔贷款最高贴息限额为4000元。
一、贷款贴息的申请条件
在中心及所属上街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贷款贴息:
(一)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
(二)申请人贷款所购房产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且家庭只有一套住房;
(三)申请人按贷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一年以上,尚未结清贷款,无恶意违约记录;
(四)申请人上年家庭实际收入(已婚家庭取夫妻平均值)低于所在地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郑州市区和上街区为19376元/年(月均1615元),六县(市)为15574元/年(月均1298元)。或者申请人(或配偶)患有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求、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大疾病之一。
二、贷款贴息的补贴比例
2011年,贷款贴息的计发标准为:申请人本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上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40%计发;申请人及配偶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上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60%计发。单笔贷款最高贴息限额为4000元。
三、贷款贴息的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报。2011年9月5日-30日为报名申请时间。市区职工填写《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表》并持相应材料到百花路46号附8号住房公积金大厦3019室申报,上街区、各县(市)职工到上街分中心或各县(市)管理部申报;
(二)集中审核。2011年10月8日-31日为集中审核时间。中心对申报人提供的贷款贴息材料逐项调查、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审批表》,然后集中报中心和管委会审批;
(三)公示发放。2011年11月5日-25日为公示、发放时间。经审批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公示无疑后约定时间集中发放。
四、申请贷款贴息需提供材料
(一)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还款存折、卡(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配偶无工作者出具《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社区印章);
(五)因患重大疾病申请贴息的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县(市)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住院病历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2、出院结算费用发票(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其它有关问题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贷款贴息的宣传工作,积极受理,耐心解答职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