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住房公积金政策
日前,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椒江分中心出台新规:自8月5日起,该区商业性购房贷款每年可支取一次公积金。
据了解,申请人首次偿还住房贷款月份对应到该中心申请支取的月份,受理时间为申请人对应月的5日至18日的工作时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上一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公积金提取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财务章);(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建设银行存折(卡)(原件、复印件);(4)商业性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5)借款人所购住房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6)上一年度的住房贷款还贷明细记录单(原件);(7)上一年度银行征信系统中还贷的信用报告(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