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记者从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安排,现对住房公积金系统数据进行规范和清理,身份证信息核对是本次数据清理最重要的环节。
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发卡后职工账号实行一一制,职工调动工作后个人账号不再变更,而由于职工调动没及时办理转移等原因造成的个别职工存在双重账号或多账号情况请抓紧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科联系解决。
另外,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应于2011年9月10日前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科拷贝本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信息核对完毕,报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科(纸质文档报送二份,需经办人签字、当事人签字按指模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各单位上报公积金信息核对表时连同所有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同上报,并在每人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填写个人公积金账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要及时与本单位经办公积金人员联系,校验自己的基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