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拉萨房地产市场有所松动,楼市价格呈现出微涨的趋势。雪顿节期间,不少人想趁着假期好好逛逛拉萨的楼盘。在买房的方式上,不少人采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方式,也有不少人提取公积金,那么目前我区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的政策如何呢?昨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和公积金建管处副处长龚世军做客自治区纠风办与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对目前我区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进行解读,并提醒大家买房应该注意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最高可贷40万元
龚世军说,凡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而且没有给他人提供贷款担保、能提供合法的担保、抵押、质押等资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我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最高40万元,同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个人及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的8倍,且不超过购买住房总价或建造、翻修、大修总价的70%。也就是说,若夫妻双方公积金均正常缴存满两年,可贷款的额度为:(购房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8或合同上购房总价×70%两者取低,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但是,在未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前,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户家庭在缴存期间只能享受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偿还贷款本息
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目前,有不少人认为住房公积金只能提取三次,对此,龚世军表示,没有这样的限制,购买、建造、翻修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购买贷款本息的,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都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三年以上未支取过或支取公积金后满三年,无公积金贷款和担保的在职职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后,继续归集,三年内不再办理第二次提取,依次类推。购买自住住房的,自合同签订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份购房合同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正常缴存满三年可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没有时间限制,但必须是在可一次性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才能支取。
购、建、大修住房和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支取的,应提供购房、建造、大修住房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私人合同须公证);首付款收据或最近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法人代表人签字同意);持配偶名义购房手续的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