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利率结算规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公积金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2、住房公积金的利息计算
住房公积金计算利息的基数为上一年度结转住房公积金本息和本年计息年度各月缴交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利息计息公式为:
A=B×(C×D)÷365 + E×F
A 本年度利息额(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止)
B 当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
C 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月汇缴额
D 各月住房公积金汇缴日至6月30日的天数之和
E 结转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
F 上年度公积金本息结转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