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一次套现以批评教育为主
记者随后致电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称,对于第一次非法套用公积金的个人,经公积金中心发现后其个人账户会形成违规记录。后公积金中心将会发函通知其公司配合处理,“违法个人只要在规定时间内交还非法套取的公积金,个人违规记录将被消除,不会对以后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造成影响。”
“其实只要非法套用公积金都是违法,只是第一次很多人容易受中介的欺骗,所以以批评教育为主。如果再犯,后果就很严重。”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二次或者多次非法套取公积金的个人,就要对其以伪造公章、证件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为由,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报案处理后,将会对违法者带来很大的影响,以后将很难提取或贷到公积金。”最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再三表示,不要轻信中介公司,要按规定依法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