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你我贷! 免费注册 登录
我的账户 | 新浪微博 | 联系你我贷 | 帮助中心
你我贷

离婚时忘分公积金 过后还能再申请吗?

作者:佚名
时间:2011年07月26日 15:43 来源:滨海时报

李女士:我和前夫于2009年12月离婚,当时忘记了申请分割住房公积金,我现在还能申请分割那部分财产吗?

义源律师事事务所崔立军: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又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计算。”李女士尚未超过诉讼时效,所以可以再次要求分割。

客服热线:4000-817-888 传真:021-51564165-80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88号宏嘉大厦8F/9F 邮编:200122
Copyright © 2013 你我贷(www.niwodai.com)版权所有
杜绝贷款犯罪 倡导合法借贷 信守贷款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