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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保障房支持力 不受理公积金购房者可投诉

作者:佚名
时间:2011年07月01日 10:28 来源:潇湘晨报

在侯家塘某中学上班的叶芃看中了河西一家刚刚开盘的楼房,但楼盘开发商说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除非先办商业贷款,然后再转公积金贷款。叶芃一气之下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得到的答复是,“如果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职工可以向中心进行投诉。”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协调下,最终叶芃成功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得一房。

随着住房公积金的快速普及,越来越多的市民享受到了这一政策的实惠,但也有一些缴存人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等存在种种疑问。今日恰逢《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行两周年,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市民常见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

Q1

我们单位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已经一年多了。我去年8月在望城买了一套房子,办理的是商业贷款,请问我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吗?公积金账户里的资金是否可以取出来还贷款?

商贷正常还贷一年后可转公积金

A:商业贷款还贷一年后,可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还贷,需在正常还贷满12个月后,可每年度申请提取一次夫妻双方账户内的公积金,额度不超过当年归还本息之和(即当年归还总额)。办理时需提供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的还款明细(或还款存折)、结婚证、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填写《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后申请提取。

Q2

我已经交了住房公积金,但是我现在没有在原单位工作了,请问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可以提取吗?

离职两年后可提取公积金

A: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离职后,如果是长沙地区的户口,离职后不能马上提取,需待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后,且未新就业,方可全额提取;如果是非长沙地区的户口,辞职后且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时即可申请提取。办理提取手续时,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离职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填写《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后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办事处申请提取。

Q3

在外地缴纳了公积金,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在长沙购房,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哪些手续?

异地职工长沙买房需提供证明

A:凡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家庭(含家庭未成年子女)已有住房产权面积之和未超过140平方米,在购建自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去年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株洲、湘潭、益阳、常德、湘西州、邵阳、娄底、永州、郴州等9个地市(州)签订了异地贷款合作协议,这些地市的公积金缴存人均可按照规定在长沙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经过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长沙市外的异地职工除了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缴存地管理中心出具的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贷款情况证明以及缴存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县级及以上)出具的住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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