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五次会议上获悉,因2010年全市人均工资调整,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高保低标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庆生出席会议。
具体为:央属单位为职工缴存及职工个人缴存月限高标准由1233元提高到1391元,合计2782元:省属及以下单位为职工缴存及职工个人缴存月限高标准由740元提高到834元,合计1668元;城区单位为职工缴存及职工个人缴存月最低标准由40元提高到48元,合计96元:仙游县单位为职工缴存及职工个人月缴存最低标准由40元提高到43元,合计86元;私营及外资企业可参照央属单位标准执行。
据悉,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达37.94亿元,归集余额24.32亿元,全年新增归集单位151个,新增归集人数8970人,归集总人数111049人,归集覆盖率达41.63%,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7.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同比增长24.32%。去年全市办理提取和转移业务16807人次,提取金额3.06亿元,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6.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