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出通告,决定从2011年6月1日起,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制,实施时限暂定至2011年12月31日。
据悉,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阶段性轮候制,是基于资金运用率持续走高,管委会根据《宜宾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和《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预警机制方案》有关规定做出的决定。
具体操作办法是,按市公积金中心年初资金使用计划分月下拨资金使用计划,超出当月使用计划的,实行排队轮候制度。轮候方式按市公积金中心审核借款合同及抵押(质押)登记后,符合划款条件的,以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贷款通知书》编号顺序先后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