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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积金援建保障房成行(2)

作者:佚名
时间:2011年06月07日 11:22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多渠道解决融资难题

事实上,保障房任务压顶之下,上海市探索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并非仅只利用公积金增值资金援建保障房。

上海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正在积极探索多种方式筹措保障房建设资金。例如,上海即将启动实施一项最新政策,要求市与区县从区县商业性项目取得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各统筹15%,建立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全市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建设。

姚玲珍告诉本报记者,在经适房、动迁安置房建设上,目前上海市的思路是“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建保障房项目。这类保障房利润回报稳定,银行信贷资金及社会资金都较愿意介入。但廉租房、公租房由于资金需求规模大、沉淀周期长、租金回报低等原因,投融资比较困难。

上海市已开始尝试保险资金援建保障房。2010年底,太平洋保险公司会同相关保险机构,以10年期债权投资计划的方式,向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上海地产集团提供融资40亿元用于公租房建设。近日,该计划正式通过中国保监会的备案。今年5月,上海城投与中国平安又推出7年期“平安—城投控股保障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募集不超过30亿元的资金用于支持上海保障性住房建设。

与此同时,在去年制定了市级专项资金给予区县收储廉租实物配租房源专项补助办法后,目前上海市还正在制定市级专项资金给予区县公租房投资和运营补贴的办法。此外,上海市还在去年出台规定,要求今后凡新出让土地用于开发建设商品住宅,均应当按照不低于建筑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保障房,无偿移交政府住房保障机构;配建住房无法集中布局到楼幢或者单元的,可以上市转让,所得价款归集到区县政府指定的资金专户,专项用于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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