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名下已有一套房,如果再买房,公积金贷款能办出来吗? ”、“我想再买一套房,如何才算改善型?”……近期,不断有读者向本报咨询第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记者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除去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外,惟有改善型二套房方能贷款。
公积金贷款难住潜在购房者
秦女士近期为女儿的购房一事犯愁。秦女士说,自己和女儿名下已有一套房产,再买房只能算作二套房。女儿新购房屋约需20万元左右贷款,想一次性用足公积金贷款,但听房产中介介绍,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前段时间有过调整,需要仔细打听一下。
无独有偶,为了小孩念书,苏小姐也盘算把闵行的房子置换到市中心来。苏小姐和丈夫名下只有一套房产,面积约在140平方米左右,产证上只有夫妻二人的名字,如再购房,应被视作二套房。“听说现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只有改善型才能贷得出来,怎样才算"改善型"? ”苏小姐问道。
人均超34.6平方米就不算改善
记者随后致电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62441200”咨询热线,工作人员说,目前上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依然只面向改善型购房家庭发放,对于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依然采取暂停政策。而就“如何才算改善型”的问题,工作人员回应,改善与非改善的标准线为“34.6平方米”,即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4.6平方米(含34.6平方米),再买房可视作是改善型;如若人均已超过34.6平方米,则不应被视作改善型。
另据规定,本市目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专家称差别化信贷会“误伤”
4月末,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运行分析报告(2011年一季度)》,市公积金管理部门的一番表态亦沿承了 “从严”的风向。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所谓“差别化信贷”也有“误伤”的时候,“银监部门一直强调的房地产信贷风险防控,应将重点放在地方融资平台和开发贷款,以及个贷中的多套贷款上面,而非首次和二次改善的需求,现在看来,如何减小"误伤"概率,应成为有关部门在政策设计中重点加以研判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