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依然只面向改善型购房家庭发放,对于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依然采取暂停政策。而就“如何才算改善型”的问题,工作人员回应,改善与非改善的标准线为“34.6平方米”,即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4.6平方米(含34.6平方米),再买房可视作是改善型;如若人均已超过34.6平方米,则不应被视作改善型。
另据规定,本市目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专家称差别化信贷会“误伤”
4月末,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运行分析报告(2011年一季度)》,市公积金管理部门的一番表态亦沿承了“从严”的风向。
所谓“差别化信贷”也有“误伤”的时候,银监部门一直强调的房地产信贷风险防控,应将重点放在地方融资平台和开发贷款,以及个贷中的多套贷款上面,而非首次和二次改善的需求,现在看来,如何减小"误伤"概率,应成为有关部门在政策设计中重点加以研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