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从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攀枝花市力争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发放达到3亿元,为6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近33万平方米的保障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其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3个,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3个。
目前,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向米易县经济适用房和西区棚户区改造格里坪安置点一期工程项目发放贷款8400万元。据了解,2010年7月,攀枝花获批成为全国28个、全省唯一的“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攀枝花利用区(县)政府以非盈利事业单位作为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用区(县)政府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非公益性资产作抵押,同时明确区(县)政府还款责任的贷款模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贷款风险,确保公积金贷款安全可控。
5月20日,记者从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获悉,截至目前,攀枝花市获得2011年保障性住房中央专项投资补助资金计划4134万元,其中下达新建1000套廉租住房中央专项投资补助资金2491万元;中央补助2000套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1045万元、省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598万元。两项资金专项用于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和政府主导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
从2007年起,攀枝花积极向国家和省政府争取保障性住房资金,目前已累计争取到244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