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从5月11起,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据悉,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调整范围包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保障性、改善性自住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资性和投机性购房;借款人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央行公布的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暂停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