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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佚名
时间:2011年05月17日 11:08 来源:网络借贷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

答: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是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而开设的新的公积金提取审核渠道。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与职工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形式,在职工每年偿还住房贷款后,按照协议约定的提取时间,通过计算机系统将核定提取的公积金划入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免去职工办理还贷支取业务时排队等待以及在单位、中心、银行之间往返的问题。

问: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条件有哪些?

答:(1)职工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领取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2)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本息;(3)委托人(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均同意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问: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时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1)购房合同或购房备案表(购二手房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2)住房贷(借)款合同复印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结婚证复印件;(5)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6)最近月份还款明细(还款存折需提供复印件)。

问: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有哪些方式?

答:(1)职工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的同时签订委托提取协议;(2)职工备齐相关资料直接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问: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以后,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号、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2)委托人对自动划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资金有疑问时,请及时告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但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委托人(如只是共同还款人但不是房屋共有人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4)委托人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不能再办理柜台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

(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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