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出了6起伪造房屋查询证明、房产证、银行还贷清单等资料,骗贷住房公积金案例。5月16日记者获悉,对借款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进行骗贷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取消其贷款资格,将其列入不诚信“黑名单”。
记者从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市内某单位职工李某原本有一套住房,由于想以首套房办到贷款,就通过非法途径开了首套房的假证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办理贷款时发现此证明与正规证明明显不同,在调查后李某承认他的首套房证明是伪造的。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骗贷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有两种人,一种是本身无房,为了偷懒而提供假证明,另外一种则是家里有一套甚至多套房,想以首套房的贷款额度贷款而提供假证明。对近日查处的6起骗贷住房公积金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取消了其贷款资格,将其列入不诚信“黑名单”,并按规定报公安、纪检、监察、行业主管部门和当事人所在单位追究责任。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如果缴存职工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同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