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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积金缴存限额提高308元

作者:佚名
时间:2011年04月26日 11:04 来源:网络借贷

【惠州公积金缴存限额提高308元】

摘要: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昨天,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将根据去年的职工平均工资调整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今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为6172元。

南都讯 记者杨振华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昨天,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将根据去年的职工平均工资调整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今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为6172元。

据悉,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度市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86元,因此,2011汇缴年度的惠州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5430元(即为平均工资的5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为6172元,同比提高308元。

通知要求,所有已开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均应当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体在职职工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的调整工作。2011年7月至2011年6月,计算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0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的月平均数。在一个汇缴年度内,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之和,不得超过2011汇缴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限额,即不超过6172元。如果月工资未超过以上限额的,则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缴存额后,须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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