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贷款条件
1、 冷水江市户口;
2、 近2年来单位在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3、 在娄底范围内有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行为的(近1年内)。
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贷款额度
1、 贷款数额的多少由我部认可的住房公积金质押和房产抵押评估值决定,单笔冷江权限最高10万元,特殊情况经娄底市中心审贷委审批可放宽到15万元;
2、 住房公积金质押率视借款人单位性质、本人诚信及偿还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一般不得低于40%
3、 为防范风险,借款人除一定的住房公积金质押外,同时必须辅以工资及住房担保,在足额抵押内审核办理。
三、 贷款期限:一般控制二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四、 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住房公积金现行贷款年利率。根据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
五、 办理程序
a) 信贷员初审是否符合借款条件;
b) 初审合格后由管理部主任审批签字同意贷款;
c) 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
d) 按贷款资料要求盖章、出具证明;
e) 信贷员审核资料并填写贷款合同;
f) 主任审批签字后签署合同;
g) 由财务开出借款通知书后由银行签字盖章;
h) 出纳开出转帐支票去银行专柜办理
六、其它
1、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收手续费,严禁中介人行贿索贿,败坏社会风气和我单位形象;
2、 鉴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性与专项性(只支持自住住房的建设与消费),所以不支持娄底以外的购房行为和购房行为以外的投资理财行为。
七、 温馨提示:个人诚信系统已联网,所有已办理借款的职工时刻牢记每月按时足额存钱还贷,以免逾期打入银行黑名单。
八、办理时间:每周三、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