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沂农商行草桥支行,信贷员顾传永介绍说,银行为规避风险,对贷款项目实地考察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坚持不贷。“银行还制订贷后审查制度,不定期核查贷款人项目进程,一旦发现挪作他用的,立即收回余款。”
据介绍,为减少银行风险,新沂市政府按照1:7比例,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设立农村抵押贷款风险基金,一旦农民无法偿还贷款,政府就会启动风险基金来保障银行的利益。
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破解农村融资难是必然趋势,农村不动产抵押可以成为一个突破口。当前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为农民办理抵押贷款提供了现实可能;加之农民融资需求巨大,因此我国法律应该有所突破。
记者了解到,央行等部门早在2010年就下发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近年中央1号文件已明确,鼓励和支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依法办理大型农用设备、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土地换贷款”将不再是解决农民融资难的唯一途径。